
12月22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到云南省检察院开展第四轮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
巡回指导组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看相关学习资料和台账,全面了解省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情况。
自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第三轮巡回指导以来,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动担当起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断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整体提升。
指导组对云南省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第四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要求。
指导组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既要学深学实,又要学用结合、细悟笃行;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要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好融合文章,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