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弥勒市检察院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帮51名农民工
把6.5万余元劳动报酬
要回来了!
基本案情:2024年5月至10月期间,邓某某等51名农民工受雇到弥勒市某公司工程工地搭建蓝莓大棚。工程完工后,分包工头、劳务公司却迟迟不与农民工们结算劳务费,经多次向包工头、分包公司、总包公司讨要欠薪被拒,且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后,农民工们遂向弥勒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弥勒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梳理法律关系,迅速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多次前往施工现场、项目部及发包公司核查欠薪情况,调取多份承包、转包合同,查清包工头、分包公司等欠薪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核对挂工单确认欠薪金额。
相关证据固定后,弥勒市检察院组织多次调解。然而,欠薪各方互相推诿,拒不承担支付责任。针对这一情况,弥勒市检察院依据与市总工会会签的协作机制,商请总工会向涉案企业发送“一函两书”,通过协同联动推进案件办理,合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终,劳务公司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51名农民工的6.5万余元欠薪款全部支付到位。